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首次開庭審案 甄嬛傳作者起訴網易侵權
來 源:法制網—法制日報發(fā)表日期:2017-08-22
互聯(lián)網法院給司法創(chuàng)新帶來了什么
專業(yè)審理破解互聯(lián)網訴訟瓶頸
勇立潮頭譜新篇——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誕生記
法制網8月18日電 8月18日上午9點40分,吳雪嵐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在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開庭審理。這是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揭牌成立后首次開庭審理案件。
據了解,原告吳雪嵐,筆名流瀲紫,現(xiàn)為中國作協(xié)會員,浙江省網絡作家協(xié)會副主席,代表作品《后宮甄嬛傳》。2017年3月,原告發(fā)現(xiàn)被告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和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網站“網易云閱讀”上通過收取費用的方式非法向公眾提供其作品《后宮甄嬛傳》的在線閱讀服務。
原告代理人認為,兩被告在未取得授權的情況下,通過信息網絡使用傳播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嚴重侵犯其著作權,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刪除涉案作品,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調查被告侵權行為和起訴被告支付的合理費用合計15萬元人民幣,并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代理人表示,“網易云閱讀”在線閱讀均經授權。之前,原告將《后宮甄嬛傳》授權給藍獅子公司,藍獅子公司再轉授權給網易,后原告終止與藍獅子公司的授權,但網易公司對此并不知情。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起訴,并建議將藍獅子公司作為第三人納入訴訟。
本案借助遠程視頻審理,庭審畫面清晰、語音連貫。整個庭審歷時20分鐘左右,原被告同意調解。最后,原被告點擊電腦屏幕上的“確認”,確認庭審筆錄。
本文關鍵字:杭州互聯(lián)網法院,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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