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談個稅改革:將家庭負擔納入抵扣因素

來 源: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發(fā)表日期:2013-09-06

   “中國不會取消間接稅。未來稅改,直接稅為主不是方向,公平有效簡潔的稅制結構才是方向”。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明確做出這一表述。這篇訪談9月5日同時刊登在財政部網(wǎng)站和中國政府網(wǎng)上,這也是官方首次明確提出不會取消間接稅。

  樓繼偉說,下一步個稅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yǎng)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

  針對備受輿論關注的地方債風險問題,樓繼偉透露,公益性債務將納入地方規(guī)范的政府債務范疇,逐步用公共財政收入來償還;對平臺債務,有些現(xiàn)金流不錯的收益型債務,要加強管理用收益來償還。

  即將在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問題,財稅體制改革一直被外界視為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項議程。

  “將納稅人家庭負擔計入個稅抵扣因素”

  樓繼偉在上述訪談中指出,中國直接稅比重低,未來會增加直接稅比重,但間接稅為主的結構不會變。間接稅是在交易環(huán)節(jié)征稅,容易被交易雙方接受,稅源相對穩(wěn)定。而直接稅對企業(yè)和個人收入直接征稅,實際操作更困難。

  中國間接稅比重偏高一直廣受詬病。間接稅是針對商品或勞務征稅,其調(diào)節(jié)分配功能較差;稅款往往包含在商品價格中,成為推高物價的因素之一——中國間接稅比重基本維持在60%-70%之間。

  針對個稅改革,樓繼偉說,中國個稅政策選擇上,不同于發(fā)達國家,中國個稅原則為“低收入者不納稅,中等收入者適當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而普稅制則是除最貧窮的人外都要交稅,發(fā)達國家個稅繳納面多為50%以上,“這與我國稅收政策選擇并不一樣”。

  實際上,中國的個稅免征額已經(jīng)提高到3500元,當前僅有2400萬人繳納個稅,占比約為1.7%,即100個人中繳納個稅的人不超過2個,但公眾對這個稅免征額度并不滿意。

  中央財經(jīng)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指出,中國工薪階層人口占比大概在40%,但他們卻負擔了稅收中的60%。中國目前稅收負擔的現(xiàn)實是,中等收入者稅負重,高收入者稅負輕。比如,工薪所得若超過8萬一個月,最高稅率達到45%,但資本利得者稅率僅20%,這并不公平。

  至于將家庭負擔納入個稅抵扣因素,業(yè)內(nèi)人士普遍認為實現(xiàn)難度大。劉桓說,在個別地方試點是可能的,但在目前個稅個人申報實際效果差,申報意愿很低的情況下,申請稅收減免比較難以實現(xiàn)。

  江蘇一基層稅務官員表示,將贍養(yǎng)人口納入減免,意味著稅務機關需要與戶籍管理機關對接,而現(xiàn)在各部門信息共享進展并不大。而且中國目前戶籍管理中,“人戶分離”常見,登記信息并未隨動態(tài)更新。另外減免扣除,意味著大量信息處理工作,以目前稅務人力,恐怕難以承擔。

  “公益性債務將逐步用公共財政償還”

  盡管中國預算法中明確表示,地方政府財政不可出現(xiàn)赤字,地方政府不可舉借債務,但地方政府性債務卻已經(jīng)成為中國經(jīng)濟的一大隱患。

  樓繼偉說,中國一些地方地方債問題較大,目前財政部正在加強與這些地方政府的溝通,審計署也在進行新一輪債務審計。但“地方債基本規(guī)模是可控的,增量也在減緩”。他說。

  樓繼偉進一步指出,未來要規(guī)范發(fā)債,并實行分類管理。即地方債只能用于建設性支出,不能用于經(jīng)常性開支。

  中國社科院財經(jīng)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未來債務分類再進行處理,是一項很龐雜的基礎工作。“公益性”債務,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未必最終都能由財政資金兜底。如一些基礎設施建設,是“公益性”的,但有民間資本介入,而且項目本身是收費的,這些就不應由財政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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