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509屆學位申請與辦理的通知

  為了妥善完成學院 200509 屆學位申請與辦理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士學位申請條件

  1. 在學習期限內修滿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學分,且各門課程總平均成績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和免修、免考課程成績除外);
  2. 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間,參加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英語統(tǒng)一測試,獲得合格證書。
  4. 考試中無作弊行為;
  5. 學生無 “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

  注 1:總平均成績=所有課程成績總和/課程門數(shù)(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和免修、免考課程成績除外);

  注 2:已領取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若除英語外,其它條件都符合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允許在其畢業(yè)后兩年之內參加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tǒng)一測試,取得合格證書后,再申請學士學位。

  二、學士學位的申請與辦理流程

  1 、往屆畢業(yè)生( 200309 屆- 200503 屆)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者須先在 CMR 主頁的“畢業(yè)申請”處進行網上學位申請。 0509 屆本科畢業(yè)生符合學士學位申請條件者不需要進行網上學位申請。

  2 、學生網上申請學位成功后,請到服務中心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然后由學生所在單位和所屬服務中心在《學士學位申請表》中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須蓋公章),填寫時須用鋼筆,不得有涂抹。

  3 、學生須 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 之前 將所有學位申請材料 上報到 服務中心,上報材料如下:

  • 學士學位申請表 (填寫時須用鋼筆,不得有涂抹)
  • 英語合格證書原件(服務中心審核后歸還)、復印件 (用 B5 紙復?。?1 份
  • 畢業(yè)證書原件(服務中心審核后歸還)、復印件 (用 B5 紙復?。?1 份
  • 1 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 2 張
  • 學位證書工本費 20.6 元

  4 、學位證書將在中國人民大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學士學位申請者審批后發(fā)放。

  中國人民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
   200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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